扬子晚报网4月13日讯 (通讯员 王镜琦 记者 王国柱)春吃螺蛳正当时,每年一到这个时候,不少市民踏青挖野菜,下河摸螺蛳,一尝鲜味。4月9日上午,正值周末,泰州市民王先生在村里河边摸螺蛳。刚摸了大约十分钟,突然,他踩到一个硌脚的硬物,随后将硬物拖上了岸,居然是一把长约1米左右的枪。他赶忙将其送到村委会,并且报了警。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东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鉴定,该枪系一把气枪,长1.1米,使用铅弹射击,枪支虽然腐蚀生锈严重,但仍具有一定的杀伤力,目前民警已将气枪带回了所里,做进一步封存处理。
警方提示:个人私藏枪支弹药以及爆炸物均属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如有涉枪涉爆等线索,应积极向警方举报,共同消除安全隐患。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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