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3日讯(通讯员 邵臻 记者 万凌云)4月13日, 丹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通告的案件。
警方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常州市等重点疫情地区来丹返丹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2022年第5号)》。
2022年3月30日22时许,40岁男子曲某某、37岁女子许某某( 均为黑龙江省黑河市人)从上海返回丹阳,未主动报备且未主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随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警方表示,曲某某、许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丹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曲某某、许某某治安处罚。
警方再次提示:防疫工作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排查、防疫、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对于不服从、不配合,甚至阻碍国家机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处理。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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