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切实提升职称领域政务服务质效。
全省范围内2021年获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的人员作为首批职称电子证书办理对象。从2022年开始,通过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并获评职称的人员将通过系统自动生成职称电子证书。
实行职称电子证书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发放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原纸质证书因遗失、损坏、证书信息有误等情形需申请补发的,按程序审核、录入相关职称信息数据后制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可作为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或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
我省职称电子证书统一使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证书专用章”电子签章,设置“批准单位”字段体现职称管理权限,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获评职称的人员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登录后,进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查验”,根据提示进行职称电子证书查验、下载和打印。相关单位或人员可通过上述渠道或直接扫描职称电子证书二维码进行查验。
《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职称电子证书,严禁伪造、篡改、挂证、滥用。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记入职称评审信用库;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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