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国武 记者 陈勇)近日,南京建邺公安分局莫愁湖派出所接到宁波市公安局宁海县桥头胡派出所民警线索,称之前让留意的嫌疑人刘某来派出所自首了,而刘某正是莫愁湖派出所民警一直追踪了两年多的“三逃人员”。
原来,从2018年8月开始,刘某、林某等一伙人利用口口相传、发放传单等方式,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吸引老百姓投资。到了2019年11月,刘某等人卷款出逃,涉及投资被害人员39人,涉案金额达1180余万元。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发现林某作为公司主要的犯罪嫌疑人之一,于2016年至2018年期间,在公司担任业务主管一职,管理公司其他业务员并负责行政类事宜,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万以上,而刘某系公司法人,掌控公司非法吸收来的所有钱款,安排出去放贷款赚取利息,投资做生意,并定期发放利息给投资的老百姓。2019年中下旬,刘某发现资不抵债,窟窿越来越大,于是卷铺盖逃跑隐匿。2020年6月23日,民警将林某抓获归案,经审查,林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而犯罪嫌疑人刘某作为公司法人,负案在逃。民警一直追查着刘某的行踪,在得知他藏匿在某深山老林中后,几次赶赴现场对其实施抓捕。然而,刘某警惕性高,藏得深,且有暗线帮忙盯梢,民警都没能抓到人。于是民警转变思路,决定欲擒故纵,一边先离开宁海县,一边联系当地警方,帮忙盯梢。
2022年3月,一直躲在深山老林里的刘某终于憋不住了,选择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原来,随着疫情防控措施越来越完善,刘某出行越来越不方便,又无法出门赚钱,于是终于忍受不住。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将情况转述给莫愁湖派出所民警,民警立即赶到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南京。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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