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3日讯(记者 梅建明)4月2日晚上11点58分,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南京”通报了2起涉疫案件。通报如下:
“3月10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情期间社会秩序稳定。截至4月2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涉疫违法犯罪案件132起、处罚134人。现通报2起违反来宁返宁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
案件一:3月31日,袁某(女,29岁,本市人)、沙某某(男,35岁,本市人)从涉疫地区返宁途经沪陕高速六合东疫情查验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驾车驶入市区,后又实施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案件二:4月2日,孔某某(男,45岁,河南开封人)、王某(男,30岁,江苏徐州人)分别驾驶货车来宁,故意隐瞒涉疫地区行程史,冒用他人健康码、行程码逃避查验。
上述人员均已按照相关疫情防控政策集中隔离,待隔离结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输入风险持续增大,加之清明假期来临,疫情防控容不得半点松懈。警方提醒,市民群众、来宁返宁人员务必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相关《通告》要求,对强行闯卡、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等扰乱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南京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日”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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