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高楼的人最怕什么?
高空抛物啊!
4月1日
中央郡小区有人高空抛物
刚好掉到楼下一名婴儿身上
十堰警方已经介入
4月1日下午4点半,十堰市张湾区黄石路中央郡小区3号楼楼下的小广场,汪阿姨正推着婴儿车散步,车里躺着几个月大的小孙子。没走几步,就感觉头顶飞下来一个东西,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个燃着的烟头,掉在了孩子的衣服上 。
事发时汪阿姨推的婴儿车
汪阿姨赶紧伸手捡起烟头丢在地上,烟头落地还溅起了火星。此时,孩子的衣服已经被烧黑了一块 ,汪阿姨十分紧张,经过进一步检查,所幸孩子没事。
孩子的衣服被空中掉落的烟头烧了一个洞
“如果没有及时发现,烟头继续燃烧,可能会让孩子受伤。”汪阿姨非常气愤,现场有多人上前围观,大家纷纷谴责这个烟头的“主人” 。汪阿姨表示,当时自己在楼下喊了几声,楼上也没有人回应承认 ,于是自己报了警。张湾公安分局汉江路派出所民警很快来到现场。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物业表示会协助积极处理此事,并加强宣传和管理。
警方已提取烟头上的DNA,将进行比对
目前,警方已对“肇事烟头”提取了DNA,接下来,将会采集事发楼栋人员DNA进行比对。
张湾警方呼吁:扔烟头的违法行为人请自觉到汉江路派出所接受调查,同时也呼吁知情的业主拨打110 ,向公安机关举报。
高空抛物可能会判刑
高空抛物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其行为本身也极具危险性,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新增的第291条第二款明确表示:“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至此,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
必须一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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