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立) 3月29日,南京交警七大队民警在辖区港城路路口设卡开展酒驾醉驾违法整治行动,拦下一辆苏H牌照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蒋某有酒驾嫌疑。
民警当即对蒋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5 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蒋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此人称驾驶证在家里没带,磨蹭了半天只在车上拿出了行驶证。在民警的追问下,蒋某最终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不久刚报名学车,考过一次科目一,但没通过。
经查,蒋某晚上和家人、朋友聚餐时喝了酒,饭后需要出去买点东西,他觉得路不远,就侥幸驾车出来,没想到开了几分钟就被查获。随后,民警依法扣留了其车辆,蒋某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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