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案件合并“云审理”,南京海事法院护航两地自贸区企业发展

2022-03-30 17:34:48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法官通过线上庭审系统,与身处连云港、上海的原、被告代理人“云开庭”,一揽子审理了12件涉及江苏、上海两地自贸区内企业的海上、通海水域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

据介绍,该案原告连云港某物流公司是长期在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从业的货代企业,被告上海某贸易公司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一家国有进出口企业。2018年,双方签订代理协议,由原告负责被告进口矿石的卸货、报关、报检、堆存、放货等委托事项。

2018年七、八月份,多批货物陆续运抵连云港港,直至2020年6月被告指示发运,期间产生了大量的堆存费用,引发了多起纠纷,原告为此诉至南京海事法院。

经管辖权异议,2022年3月初,该案确定由南京海事法院进行审理。面对当事人的焦急等待,承办法官在收到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书后,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加快推进审理进程。因疫情发生,连云港法庭驻地线下办公场所暂时关闭,被告代理人也因在上海居家隔离无法出行。承办法官虽因公被派往大连进行集中培训,但她仍牵挂案件进展,保持与双方当事人的联络沟通,利用南京海事法院的“移动微法院”平台查阅电子卷宗,梳理案件事实,充分掌握争议焦点,认真制作庭审提纲,核对证据材料,核对每票货物的提单信息、卸货时间、发运时间等关键细节。

在连云港地区疫情缓解,驻地法院恢复部分办公的第二天,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代理人在线上开庭。由于庭前准备充分,经三方连线,12个案件合并审理,顺畅迅捷地完成了庭审程序。庭审结束当日,承办法官连夜将判决书撰写完毕。次日,该批案件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通讯员 窦文彬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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