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22日讯(通讯员 江景轩 记者 梅建明)把银行卡转借、出售给别人,或者帮忙“转账”,能挣钱?千万别心动!随意出借(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存在法律风险!近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涉案流水金额达300余万元。目前,涉案嫌疑人许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2年3月初,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接到线索,辖区居民许某名下银行卡与多起电信诈骗案件关联。了解这一情况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过细致梳理,民警发现许某的多张银行卡存在流水异常,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随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许某抓获,现场查获涉案手机2部。
“当时只是觉得这样来钱太容易了,中途也想过这个钱可能来路不明,但没经住金钱的诱惑。”许某说。“其实在之前办理银行卡时,银行工作人员就已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可惜自己一时被欲望冲昏了头脑。”落网后,许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许某交代,2021年7月,他在网吧上网时遇到朋友张某(已另案处理)称有挣快钱的路子,不需要自己操作,而且没什么风险,把自己的银行卡丢给上家,只要卡不被封,一张卡每天可收入100元。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许某便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单“生意”。仅一个星期,许某“躺着”就净赚2000余元。经查,许某将自己的5张银行卡及电话卡租借给诈骗分子,为电信诈骗团伙进行非法资金结算,总流水高达300余万。
目前,许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帮信”犯罪通常表现为,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及手机号码,用以接收并转移诈骗所得。买卖、租借银行卡、电话卡均属违法行为,千万莫贪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从而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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