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1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在南京秣周东路上,驾车直行的姚某被左侧拐弯车辆撞上,结果姚某被秣陵交警中队民警判定全责。自己直行且还是绿灯,被撞竟然还担全责,姚某拨打12345反映民警定责不公。
秣陵交警经核实,因事发时为天黑,姚某驾车沿秣周东路由西向东直行,戚某驾车沿悠湖由北向南行驶至此且左转弯时,撞上姚某的车辆。事发时,戚某凭左拐绿灯进入路口,而直行绿灯亮起时,姚某直行至路口被撞上。民警以姚某不依次通行为引发此事故的根本原因判定其担全责,不存在问题。
无独有偶,在南京文理路与宁丹路路口也发生了类似的事故,被判定全责的张某向12345投诉横溪交警定责有问题。当地横溪交警中队民警经调查认定,张某违反了交规的相关规定,即未依次有序通行。按照谁先绿灯谁先通行的原则,只要先前的车辆还在通过该路口,与它交叉路口的车辆都需让行,故该起事故中他负全责。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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