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老赖’,你们为什么拘留我?”近期,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名下房屋的一名租户面对执行法官协助执行的要求,非但视若无睹,还擅自撕毁法院封条。最终,该租户被法院司法拘留,另一名拒不配合的租户被罚款1万元。
拒不配合还撕毁法院封条,司法拘留!
据介绍,本案被执行人因犯吸收公众存款罪现正在服刑,其名下一幢三层建筑仍在对外出租。为尽快退赔本案受害人损失,执行法官决定提取租金直至涉案债务全部清偿完毕。经过前期执行,大多数承租商户已按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要求,将房租打入法院指定账户,但仍有两家商铺未按期履行。法官依法将商铺查封并张贴封条、传票及执行裁定、通知书等,要求其协助法院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该建筑内的一家商户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进入商铺将所有物品搬离。承办法官得知后立即联系了承租公司负责人王某,要求其来法院进行执行谈话。谈话中,王某表示自己已另觅他地经营公司,所以要将物品搬走。王某称自己拖欠的是被执行人租金,和法院没有关系,认为法院无权要求其还款。
承办法官向王某释法明理,但王某仍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且丝毫没有认识到擅自撕毁法院封条行为的严重性。秦淮法院面对王某这种妨碍执行的行为,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法官:协助执行是执行制度的重要部分
该案涉及的另一租户,长期不支付租金,不协助法院执行,负责人也一直拒不露面,秦淮法院依法对其采取罚款1万元的强制措施。
执行法官介绍,协助执行作为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尽早帮助案件执行完毕。为确保协助执行的顺利进行,法院有权依法对拒绝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相关妨害执行的司法制裁措施。
“在本案中,法院依法送达已生效的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了租户作为协助执行人应当履行的协助义务,该义务人也已知晓并清楚协助义务的内容。”法官表示,然而该租户其非但不履行义务,且擅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封条,妨碍了法院的正常执行,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通讯员 秦法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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