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朱德良) 4年前因为故意污损号牌被高速十一大队交警发现并记了12分,哪知道这么长时间,这名驾驶员仅仅是通过了驾考科目一。不安分的他继续开车出行,结果又被高速十一大队交警查获,对于这样的结果,连交警都感叹,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当时我们大队警力在沪武高速荷叶山服务区例行公安检查,发现一辆小车行驶至服务区入口处时停靠下来,驾驶员与车内一名乘客相继下车并互换座位。”南京高速十一大队交警向记者介绍说,执法记录仪已经清楚地记录下这一幕,等该车驶入后,他们当即拦停并进行检查。可面对执勤交警,已经坐在副驾驶的男子否认驾驶车辆,可当交警回放完执法记录仪后,他哑口无言。
面对询问,男子坦白换座是因为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交警进一步检查后发现,该男子于2018年3月因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被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处理机关也正是南京交警高速十一大队。男子无奈地称目前已学习并通过科目一,但仍在学习科目三。交警对其驾驶证仍在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扣留机动车,该男子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的处罚。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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