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转转账就能赚钱?可能一不小心成为了违法犯罪的“帮凶”!刀某某一度为自己找了一份“好工作”而自鸣得意,甚至还拉着老乡一起干,虽然后来知道是违法勾当,却已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最终身陷囹圄。
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右)。
将钱转进转出就能拿提成?
他找了份“好工作”
2021年6月中旬,刀某某在微信上认识了好友“炏”,对方告诉他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并按照指示把钱转出去,就可以按照转账金额的1%赚取提成。动动手指就能轻松赚钱,对无业且手头吃紧的刀某某来说无疑是份“好工作”了。虽然心存疑虑,他决定试一试。
“炏”让刀某某用微信往银行卡内零钱充值0.1元,再提现0.1元。银行卡测试正常后,刀某某将自己名下的5张银行卡卡号发给了“炏”。“炏”告诉刀某某他已经把卡发给公司了,公司会不定期、不定额往他的银行卡内转钱,收到钱后暂时提现到微信零钱内存着,等到他通知后再将钱给转过去。
每次“炏”给刀某某派单之前,都会让他先测卡,如果卡没有问题,“炏”会告诉他一个数字,这个数字就是将要转到他银行卡里面钱的数额。钱到了,他会跟“炏”说一下,“炏”让他先把钱通过微信、支付宝先把钱充值到零钱通和余额宝里面。过一段时间后,“炊”会给他发银行卡号或微信商户收款码或支付宝账号等等,让他一笔一笔汇过去。收款和转款的账号形形色色,每次都是不同姓名、不同账号。
大额的款项不断从自己的账户上进进出出,刀某某越发心虚,便问了“炏”钱的来路。这时,“炏”直言不讳地告诉他:“这个钱就是国内被害人被骗的钱,转账就是为了把这些钱‘洗白’。”心中的疑虑终于还是坐实了,但是此时的刀某某已经不舍得放弃这份“好工作”了。
天天窝宾馆还能好吃好喝?
老乡被他拉着“入了伙”
刀某某先是将这份“好工作”介绍给了自己的老乡兰某某。同住在宾馆的金某某和徐某某发现刀某某和兰某某二人整天窝在宾馆里也不找工作,生活过得还滋润惬意,不觉产生了好奇。
“你们也不出去找工作,怎么赚钱的呢?”得知“内幕”的金某某和徐某某想起自己辛辛苦苦干的体力活,不禁也心动了,于是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号通过刀某某提供给了上线。由刀某某负责与上线“炏”联系,四人每日在宾馆里等待上线的指示,转账所得的提成由上线直接支付给刀某某,四人吃住的开销由刀某某负责。
2021年8月,无锡公安机关赴云南边境针对缅北“回流”人员开展工作时发现,刀某某和兰某某与缅北“回流”人员有关联,随后将二人抓获。到案后,二人交代了使用名下的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进行转账,并从转账金额中获取提成的违法犯罪事实,并指认出其他涉案人员金某某和徐某某。
做“洗钱”工具人被判刑
小便宜不能随便占
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调取、查看了4名犯罪嫌疑人相关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的交易记录及流水,梳理出31笔来自15名上游受害人的共计73万余元汇款。面对证据,4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今年1月份,经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刀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兼职招聘的旗号,招揽人员为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洗钱。洗钱行为侵蚀国家利益、公民利益,对侵犯财产犯罪推波助澜,妨碍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大家一定要增强反洗钱意识,坚持生财有道,不慕小利、不贪便宜,不赚“容易”钱,坚决避免成为“洗钱”环节的一分子。
通讯员 叶晓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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