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2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王立)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常识,可总有人因个人情绪因素以身试法。2月10日晚,南京交警七大队警力在夜间酒驾查缉行动中,就查获一起驾驶员因琐事与女友争吵赌气,喝闷酒冲动酒驾的违法行为。更让交警吃惊的是,此人驾驶的车辆竟然是营运车辆。
当晚8时43分左右,交警七大队现场警力发现一辆苏A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测点20米左右仓促调头,察觉异常的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并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8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经核实,此人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对于自己的行为,这名蒋姓男子表示,此前和女友因为琐事吵架,自己情绪激动之下喝了酒,之后开车出门,没想到途中遇到交警检查。
因为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蒋某将面临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于这样的严重后果,蒋某后悔不已。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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