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12日讯 (通讯员 侯峰钟 葛明才 记者 王国柱)2月10日午后1时30分许,兴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戴南中队指导员曹桂国、辅警虞勇军驾驶警车,巡逻至229省道59KM+100M蒋家村路段时,发现一辆三轮车所载物品着火,立刻在过往群众、驾驶员的配合下,将火扑灭。
据民警介绍,因火势较大,警车上的一只灭火器使用完了也未能将火完全扑灭,因此,众人第一时间把货物推到车下,民警则赶紧拦停路过货车,拿来两只较大的灭火器灭火,有人用桶从河里打水扑救,仅用5分钟就将大火扑灭,避免了电动三轮车被烧和上方电线电缆受损的风险。
据了解,当天午饭后,驾驶员陈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帮女儿从戴南镇将两台冰箱、一台空调、一张床,以及一些衣服被褥等物运往荻垛镇野陈村,当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他突然感觉后背发烫,一转头发现车子着火了……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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