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该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从2022年开始,建立日常变更机制,各地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各类监管核实图斑开展日常举证,并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探索开展季度或半年度集中举证工作,有效保障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据介绍,2021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2020年度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开展遥感监测,通过县级实地调查,省级、国家级核查,掌握2021年度国土利用的变化情况,更新国土调查数据库,并做好2020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和2021年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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