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广州日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城市消费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为落实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消费枢纽建设,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进一步优化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动能,提振消费信心,全面促进消费,制定了9大项26则实施措施。
其中提到,广东将扩大汽车消费。一方面,将逐步放宽广州、深圳汽车上牌指标限制,释放消费需求。大力推广节能车、新能源车使用,2021~2022年,广州市配置节能小汽车增量指标增加至8万个;深圳市进一步放宽新能源小汽车指标申请条件,取消社保条件等限制,促进新能源小汽车销售。
另一方面,广东还将完善汽车销售网点布局,鼓励新能源汽车、高端进口汽车网点进入核心商圈布点,引导汽车生产经营企业下沉县域等三、四线城市市场。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探索汽车超市、线上购车模式,拓展维修、改装市场,培育汽车后市场消费。鼓励汽车服务商与经销商合作,积极探索住行一体化消费模式,打造集餐饮、购物、住宿、休闲、文旅等延伸服务为一体的汽车驿站,培育汽车文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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