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的《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提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生活美容机构等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医疗美容广告宣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姣好的容貌也确实属于加分项。然而,近年来,一些医美机构为了最大限度谋利,通过极具煽动性的广告过度放大容貌作用,严重误导人们的审美标准、审美观念,导致很多人对自身容貌的要求越来越严苛。
在这些广告的诱导下,很多人为了所谓的美丽买单,致使整形越来越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甚至为此患上医美依赖症,出现过度整形倾向,结果越整形越焦虑,陷入“焦虑—整形—焦虑—整形”的怪圈和恶性循环,走上无休止做医美的道路,消耗了大量钱财和时间精力,有的甚至因整形失败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
美没有固定的模板,不应人为设置整齐划一的标准,更不能无限度地不断升级加码。严打制造“容貌焦虑”的医美广告,有助于扭转被医美机构误导的畸形审美观,为爱美人士卸下不断整形的心理枷锁,也有助于推动医美行业回归理性,倒逼医美行业把工作重心从网络营销转向练内功、增实力,促进医美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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