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赣州。小莉与男友小林决定结婚,小林和小莉父亲商定给10万元彩礼。随后小林给了6万元,剩余4万元因经济困难无法兑现。小莉父亲于是不同意二人婚事,并将户口本藏了起来。小莉多次恳求,希望父亲成全,但父亲坚决不同意。小莉以被侵犯婚姻自主权为由,将父亲告上法院。法院经多次沟通,最终小莉与父亲冰释前嫌,小莉与男友终步入婚姻殿堂。
案件详情:
小莉和男朋友小林,恋爱关系发展稳定,二人遂决定结婚。
于是,小林前往小莉家中,与小莉父亲商谈结婚事宜。双方达成共识:小林同意支付 10 万元彩礼。随后,小林如约支付了彩礼 6 万元。
但剩余的 4 万元因经济困难无法兑现,小莉父亲遂不同意女儿与小林登记结婚,并将户口本藏了起来。
小莉多次恳求父亲,希望他能成全这场婚事,但父亲坚决不同意。
无奈之下,小莉以父亲侵犯了婚姻自主权为由,向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父亲向其交付户口簿,并协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院收案后认为:
此案焦点是彩礼问题。一纸判决虽然可以了结官司,但父女之间的感情可能就会因此破裂。为了能够将纠纷化解在庭前,法官从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父女亲情关系等角度出发,多次做小莉父亲的思想工作。经反复地沟通解释,小莉父亲终于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荒谬,同意女儿小莉与小林的婚事并协助他们办理了婚姻登记、户口迁出等手续。最后,小莉和父亲冰释前嫌,与小林顺利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法官提醒: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父母应尊重儿女婚姻自由。 父母关心子女的婚姻,其本身并没有恶意,但父母违背子女的意愿,过度干涉子女的婚姻自主权,很可能会成为一种家庭软暴力,给子女的身心及亲情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而以婚姻之名索取高额财物,严重剥夺子女婚姻自主选择权,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同时,过高的彩礼也加重了子女婚后的家庭负担,影响夫妻感情。
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子女个人的意愿和选择,应该放在第一位,父母可从旁引导,不要过度参与干涉子女的选择。
对此晨报君想说
彩礼应该重在“彩头”,而不在“礼金”,
目的是结婚,而不该算账。
只去计较利益得失,
可能会拆散一对有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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