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五个方面部署18条举措,提出经过三至五年努力,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今年的中国经济经受了严峻考验。在全民“战”疫的过程中,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新型消费市场潜力得到释放,新型消费业态不断丰富,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外需不足,成为内需极具活力的增长点。新型消费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消费扩容提质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5G商用的不断推进,新型消费领域必然会进一步拓展,市场潜力巨大。
与此同时,一些短板也制约着新型消费的发展。《意见》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举措,值得关注。
一是着力补足新型消费的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新型消费的最大魅力就是方便,随时随地可以购买商品和服务。一部手机搞定吃、穿、住、用、行,消费者不仅省时省力,交易成本也会大大降低。让消费者越来越方便的企业,必然能够赢得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受信息基础设施的制约,“方便”也会遇到天花板。《意见》提出的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大力推动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等举措,着力提升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将为新型消费的“方便”提供更多方便。
二是着力补足新型消费的信息安全短板。在新型消费中,消费者非常关注信息安全。不少新型消费方式,消费者之所以不敢尝试、不敢消费,就是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带来财产、名誉等方面的损失。对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加以保护,是发展新型消费必须提供的“公共品”。针对信息安全问题,《意见》提出,“在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依法加强信息数据资源服务和监管”,“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管理政策,规范行业发展”等举措,努力让消费者没有信息安全的后顾之忧。
三是着力补足新型消费中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短板。新型消费利用网络进行商品和服务的购买、消费,相对于卖方而言,消费者处于信息劣势。商品质量究竟如何,只有在收货之后才能知道;服务质量究竟如何,只能在消费之后才能明白。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也制约了新型消费量的增长。《意见》提出,“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协调互补、市场监管与行业监管联接互动,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泄露隐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监测、用户权益保护、重要产品追溯等机制,提升行业发展质量和水平”等举措,有助于让用户放心大胆消费。
笔者认为,国家顺势而为出台《意见》,着力补足制约新型消费的三个短板,必将有效促进新型消费加快发展,而这也有利于积极构建“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作者 乔瑞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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