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方案,提出房屋租金减免、财税优惠、金融扶持等“硬核”措施。
一是加大房屋租金减免力度。在江西省已出台对承租国有房屋用于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的基础上,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收1个月租金,确保落实国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租金要求。对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出租、承租双方或者多方应签订明确减免房屋租金金额和期限的书面协议、承诺书,或采取其他方式确保免租政策惠及最终承租人。对承租非国有房屋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出租人考虑承租人实际困难,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减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
二是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人,可按照现行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出租人在办理相关税收减免和优惠手续时,应提供房屋租金减免书面协议、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对已落实房租减免政策的困难国企,由出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政府统筹有关资金给予适当帮扶。
三是强化金融支持扶持力度。对年内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性贷款),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照企业申请,在按照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年内到期还款困难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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