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二手车交易正在成为我国汽车销售行业中新的经济增长点,仅2021年上半年中国二手车交易量就达到843.42万辆;然而,信息不对称、商家诚信缺失、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虚假广告宣传、隐性收费、平台数据造假等交易乱象时有发生,对二手车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导致大量二手车交易欺诈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北京一中院就审理的多起相关案例,提醒消费者进行二手车交易时注意避开“雷区”。
曲某通过某旧机动车经纪公司购得一台二手车,合同约定交付的车辆行驶公里数为139000。购车后,曲某委托评估公司对涉案车辆的行驶公里数进行鉴定,该鉴定中心对案涉车辆的公里数鉴定结论为:该车里程表被人为更改;目前实际公里数应在22万以上。曲某为此支付检测费5000元。
之后,曲某以欺诈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由该旧机动车经纪公司退还购车款、进行3倍赔偿并支付鉴定费用。
该经纪公司则认为,其在收购案涉车辆时经过了第三方机构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表显里程为13.26万公里,其依据该检测数据向曲某出售,没有欺诈的故意。
法院经审理认为,二手车的行驶里程属于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应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被告作为专业的二手车销售公司应审慎查明,并如实告知消费者。检测公司出具的车辆认证报告中写明该车辆的“表显里程”为13.26万公里,但是报告已明确里程表读数,不作为判定被认证车辆实际行驶里程的依据。作为专业经营者的被告却未向曲某出示前述检测报告,使消费者丧失了依据检测报告载明事项对于涉案交易进行评价或取舍的机会,显然具有欺诈的故意。法院判定解除双方买卖合同,旧机动车经纪公司退还购车款、赔偿购车款3倍赔偿金,并支付车辆检测费5000元。
法官提示: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除对车辆品牌、颜色等外观进行挑选外,更关注车辆公里数、是否出过事故、维修记录等情况,这也是与购买新车的区别所在。里程数无疑是车辆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影响买方最终决策的诸多因素中具有相当的权重,因此,汽车经营者擅自篡改表显里程数或隐瞒谎告真实里程数的行为,均系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视情节可能构成欺诈。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汽车经营者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消费者进行二手车交易过程中,应对车辆公里数的真实性加以高度关注。购车后发现问题,宜通过专门的车辆评估公司检测,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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