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

2021-11-11 14:07:01    来源:中工网    

11月10日,记者从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浙江省将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其中,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标签违法宣传的化妆品、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是此次清理整治的重点。

当前,浙江省化妆品持证生产企业数量590余家,各类化妆品注册备案主体5000余家,有效注册备案产品数量10余万种,化妆品产业在全国位居第二。特别是作为数字经济大省,浙江省拥有天猫、有赞、网易等一大批销售化妆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在它们的助力下,化妆品产业已发展成为浙江省美丽经济产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通过网络假冒伪劣、违法宣称甚至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问题。为此,以专项行动督促电子商务平台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督促入网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显得尤为重要。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行动明确,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同时,将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

省药监局化妆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今年开始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违规的化妆品,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或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未及时履行管理责任的,将根据《电子商务法》给予相应处罚。

除此之外,专项行动还将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包括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生产,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成分生产的化妆品等,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

该负责人表示,对专项行动发现的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线索将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对涉及利用网络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的,依法查处;对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依法列入异常名录;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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