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高峰两个小时内,张自忠路路口,4辆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车被扣,连现场交警也略有惊讶:“没想到市民守法意识这么高。”11月1日是超标电动车缓冲期结束后的第一天,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车将先被扣车,再处以罚款1000元。记者跟随交警执法发现,超标车禁上路首日,北京市民普遍守法,个别未上牌的骑车人随身携带全套购车材料,仅有极少数骑车人表示对“开始处罚”的事情一无所知。
早晨8时,地铁张自忠路站外的十字路口,东城交通支队东四大队交警已开展执法一个小时。周一早高峰期间,每个红绿灯周期都有上百辆电动车通过。记者注意观察了25分钟,竟然没一辆车存在问题。好不容易一辆崭新的、没上牌的车子从记者面前骑过,民警上前询问,骑车人立即掏出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合格证和其他购车材料,又打开手机,找到电子发票。民警看过去,发现发票时间就是10月31日,骑车人又在手机上搜索了一下,找到了预约上牌的预约码。交警看了一眼,立即放行。
东四大队副大队长任永杰说,按照规定,没上牌的车子需扣车后,由车主带齐了材料到交通队说明情况,再取回车子。“这位骑车人所有材料都随身带着,人家这是早有准备。”距离执法开始的时间已经接近一个半小时,只查到了两辆超标车,任永杰感觉,这个守法率确实挺高的了。
正说着,一辆车型硕大的电动车停在了路口东南角。一眼看上去,这必是超标车无疑。果然,橘色的临时标识就挂在车头。来自贵州的骑车人面对交警,一口一个“我没逆行,我是推着过马路的”,交警根本插不进话。好不容易打断了他,才告诉他:“现在没说逆行的事儿,是你的车,今天不能上路了。”
骑车人似乎对“不能上路”难以理解:“我刚到北京,时间不长,我不知道这个规矩。”他说,他骑车送桶装水,根本不关心别的,并不知道超标车禁止上路的事儿。但他的这个辩解理由,显然说不服交警。车辆被当场暂扣,交警严格按照流程完成执法程序后,告知骑车人“车辆被暂扣到东四大队,您需带齐材料,到大队接受处罚。”
从7点到9点,张自忠路路口发现4辆超标车,均被依法处罚。交管局法制处法规科科长邹舒介绍说,交管部门已启动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五类交通违法:“这五类情况分别是过渡期满后,悬挂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继续上道路行驶的;驾驶拼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的;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以及电动自行车骑行时的其他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其中的“拼改装”主要包括包括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
记者了解到,交管部门已启动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口头警告、罚款、扣留电动自行车等方式,综合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执法工作,路面交警将在执勤过程中会同治安民警共同执法,在重点路口路段、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等违法高发时段点段展开工作,铁骑交警也将参与到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中。
记者发现,执法中,交警看到一些疑似超标的车辆,也会拦下骑车人,核查车辆信息。输入车牌号之后,交警的执法终端后显示车主信息,车架号等内容,交警屡屡蹲到车子旁边,仔细查验各项信息。任永杰副大队长说,此前已查获过伪造、变造或使用其他电动车车牌的情况。超标车车主不知从哪里弄来了合法的白色车牌,挂在超标车上鱼目混珠。“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骑行人将面临电动自行车依法被扣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任永杰说。
早高峰两个小时内,虽然被查到的车子很少,但此时尚未到快递外卖送货车的上路高峰,守法形势还不能过早乐观。
交管部门再次提示,对于悬挂临时标识的、拼装的、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是不能领取白色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需尽快自行处理;如有出行需求,请及时置换《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产品,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携带身份证明、购车凭证(发票)及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到全市18家交通支(大)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和539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设置便民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上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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