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一起报警,称在辖区湖熟街道的灵顺北路上,一辆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了碰擦。接到报警后,该中队安排警力前往现场处置。
民警在事故现场看到,一辆轿车的车尾还在停车位内,车头向左占用了半股车道。而一辆电动车正倒在车头处,疑似小轿车刚起步时,撞倒了一侧行驶的电动车。面对民警,双方驾驶人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据轿车驾驶员刘先生介绍,自己的车子是停放在停车位内的。事发时,他是准备起步,结果刚向左打了方向,一辆电动车就撞到了自己的车头。
而电动车驾驶员张先生表示,当时自己正驾驶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事发路段时,突然发现右侧停放的轿车驶上路面,自己赶忙向左打方向避让,但由于距离太近,还是撞到了。
对此,交警告知刘先生,停放在车位内的轿车,起步时要先观察路面的路况,在确保其他车辆安全通过后,才可以驶上路面。因刘先生疏于观察,贸然起步撞倒电动车,应当承担全责。
交警提醒,停放在路内停车位内的车辆,在起步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内其他车辆的通行情况,在确保其他车辆安全通过后,才能驶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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