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15届15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2025年广州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广州市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将再一次提高。
听说了这个消息,从化区良口镇赤树村瓦田寮经济合作社的林农陈女士很高兴。她家有103亩自留山划入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管理,2016年拿到了8240元补偿资金,去年标准提高后拿到了16377元,按照最新的补偿标准,2025年她将能拿到17304元。补偿提高惠及全市林农。花都区花山镇福源村生态公益林面积11162亩,均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去年获得补偿118万元,按照新标准2025年将多补偿6万多元。
实行分级补偿
广州市生态公益林面积范围约269.35万亩,与市国土面积比例为24.5%,占全市林地总面积的62.6%(林地总面积约429.8万亩),每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投入约3.7亿元,惠及约45万户200万林农。
《实施方案》延续《2017-2020年广州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对生态公益林的级别划分,“按区位、分级别”进行生态补偿。生态公益林补偿等级分为三级,其中Ⅰ级生态公益林是指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Ⅱ级生态公益林是指省级生态公益林以及除Ⅰ级包括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以外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态公益林;Ⅲ级生态公益林是指除Ⅰ、Ⅱ级以外的市级生态公益林。
调整补偿标准动态增长机制
根据广州市近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法,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综合因素对全市经济的影响,参考广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实施情况,建立五年调整一次的补偿机制。《实施方案》明确2021-2024年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标准与2020年保持一致,以平均每年1.2%增长幅度计算,5年调增一次,2025年再统一提高补偿标准:Ⅰ级生态公益林从159元提高到168元/亩·年,Ⅱ级生态公益林从106元提高到112元/亩·年,Ⅲ级生态公益林从85元提高到90元/亩·年。
建立管护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管护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和国有林场改革的要求,《实施方案》明确生态公益林管护标准仍分为国有林场、中南部地区(黄埔区、天河区、番禺区和南沙区)、北部山区(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和白云区)三个档次。由于国有林场与中南部且管护经费的总资金相对来说更充足。因此,第一、二档次管护标准分别维持60元/亩·年、40元/亩·年暂时不变,第三个档次的管护标准自2021年起增加至25元/亩·年。
取消森林管护区和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意见,《实施方案》还提出取消森林管护区和管护区补贴,对原纳入的森林、林木、林地,经其所有者、承包者或者经营者同意,由各区划定区级生态公益林或直接纳入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
联系我们:52 78 229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豫ICP备17019456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