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济宁市住建局连续下发《通知》,即日起,在房地产领域、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十项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举报。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专项整治共涉及五个方面,分别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施工围挡建设管理、建筑领域未批先建问题治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扬尘管控,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和拆迁工程,重点检查进出道路硬化、驶出车辆冲洗、土方运输车辆密闭、裸露物料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清扫洒水、暂不开发土地绿化等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和拆迁工程,均落实环保标识、喷码等环保措施。
施工围挡建设管理,整治范围为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和拆迁工程。新建围挡落实《建设施工现场围挡管理导则(试行)》要求,原有围挡整治提升,近期组织主城区围挡工作现场观摩会。
建筑领域未批先建问题治理,整治范围为全市建筑领域新开工项目,严查手续办理情况,对于未批先建的问题项目依法严格处罚。
房地产领域,重点整治虚假宣传、延期交房、庭院搭售、违规预售、中介乱象五项行为。
虚假宣传,重点整治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购房、返本销售、恶意炒作等;延期交房,重点整治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向购房人按期交付商品房、对需延期交付但未按时告知买受人等行为;庭院搭售,重点整治已审批规划方案中无“庭院”、“院落”、“院子”标注,但开发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向购房人搭配出售等行为。
违规预售,重点整治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入会、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认筹金等款项,违背购房人意愿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等行为; 中介乱象,重点整治非法经纪、强制提供代办、担保服务以及发布虚假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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