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注意了!自2020年7月1日起济南全面调整2020年度最高及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上调幅度超7千!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确定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全面调整济南市2020年度最高及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济南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593元,2020年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149元。
据了解,济南市去年最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781元,当时的平均工资为71124元,也就是说,今年的最高月缴存基数上浮7368元。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与去年保持一致,分为两档,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91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1730元。
根据《通知》这一新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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