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轨道交通建设的逐步延伸,深圳人会慢慢发现,轨道上盖和沿线将出现越来越多的政策性公共住房。5月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二次房改”的重要配套文件《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中确定了11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充分挖掘用地潜力。制订了多项土地供应的创新政策,其中规定了轨道交通站点等交通便利地区以建设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2018年7月,深圳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正式启动“二次房改”,提出将系统构建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并明确了170万套住房供应目标。这部《暂行规定》便是为保障住房用地的供应而出台的。
《暂行规定》确定了11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即在新供应、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留用地建设等原有4种供应渠道的基础上,增加了原农村集体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历史遗留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已出让未建用地、已建的合法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存量用地、基础设施配建和轨道交通用地综合开发7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为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暂行规定》明确政府负责统筹引导各类住房用地供应,并主要建设出租型公共住房;企业等市场主体可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出售型公共住房。
《暂行规定》在新增用地供应和存量用地盘活挖潜等方面制订了一些创新政策。例如,鼓励已批未建用地和已建合法用地,在无偿移交公共利益用地后建设公共住房;轨道沿线已批未建的住房用地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将提高容积增加的住房建设面积用于建设公共住房等。在多元供地渠道和创新政策工具保障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王策飞表示,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有措施完成2035年170万套住房供应的目标。(记者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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