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替代工资”等于变相欠薪

2020-05-04 19:38:38    来源: 经济日报    

疫情期间,口罩很抢手,有个别公司在给员工发工资时,不是发放现金,而是用口罩代替。近日,广西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劳动保障监察员在普法微课堂上表示,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也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所明令禁止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员工,不能用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分布在城市各个行业,用汗水换取辛苦钱。公司或企业理应按时足额把“辛苦钱”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既是对其辛勤付出的合法回报,也是对农民工的一种尊重。但是,现实中一些公司或企业不是故意欠薪,就是恶意逃薪。“口罩替代工资”,实际上就是“变相欠薪”,不仅是一种劳动侵权行为,更是一种赤裸裸的霸道行径。

要减少和避免此类行为发生,还需“监管”和“维权”共同“发力”。一方面,监管要发力。劳动监察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依法为农民工“撑腰”,对恶意或变相欠薪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企业及责任人该约谈的约谈,该列入“黑名单”的列入“黑名单”,倒逼其按时用货币支付工资。另一方面,农民工要提高维权意识。对以“口罩替代”等方式支付工资的行为,农民工要学会说“不”,并通过劳动监察、消协等部门投诉和举报,维护自身合法工资权益。当然,公司、企业更应自觉采用货币方式给农民工发放工资,让农民工吃上“定心丸”。多方合力,再辅以制度保障,才能有效遏制“口罩替代工资”这类变相欠薪行为的发生,确保广大农民工工资权益不受侵害。

(作者单位:浙江省开化县会计核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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