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好利来食品有限公司因存在违法事实被济南市济阳区应急管理局罚款1万元。
违法事实如下:1、新上岗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不足24学时(2021年5名新上岗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3、现场检查方案1份;4、现场检查记录1份;5、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6、人员花名册复印件1份;7、安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8、生产厂长身份证复印件1份;9、询问笔录2份。
依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9号)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编号43第2档,济南市济阳区应急管理局在2022年3月21日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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