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哪三个条件?

2023-05-10 09:19:20    来源:法制网    

一、

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吗

追偿权纠纷可以主张利息。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以保证人的清偿行为使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了主债权的本金及利息以外,还应包括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在签署的担保合同之中,约定了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后,可以计算利息的,担保人享有利息的追偿权;

2.若是没有约定,则默认担保人不享有利息的追偿权。

二、

追偿权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被起诉追偿款时应对方法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找法网提醒:担保人行使追偿权时不一定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具体是否有利息的追偿权,由担保人、债务人在建立担保关系时的约定来确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三、

追偿权纠纷是否是合同纠纷

追偿权纠纷是属于合同纠纷的一种,签订担保合同后,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确定及追偿权】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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