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证人联系不上怎么办
联系不到的:
1,在有其他继承人的情况下,当事人不能理行共有遗产(未分割的)的处份,必须有其他继承人的书面放弃声明;
2,继承人联系不到,如果达到法定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可以起诉法院,要求宣告失踪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3,继承人被宣告失踪的应保留其遗产继承份额(由其配偶或者子女等人代管;无上述人员的,由法院指定代管人);
4,具体可咨询律师或者要求法院宣告失踪时一并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有效的遗嘱形式的注意事项
(一)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二)在这五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若其他遗嘱的内容和公证遗嘱的内容冲突无论公证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均优先适用。
(三)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并且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采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
三、不得作见证人的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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