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鼓励汽车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等15方面出台举措

2022-06-10 09:53:22    来源:长沙晚报    

6月9日,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在鼓励汽车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等15个方面出台举措,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标明有效期的条款,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在鼓励汽车消费、升级家电家居及消费电子产品消费、提振餐饮消费、稳定住房消费、拓展文旅体消费、提质养老育幼消费、推动展会消费、点亮夜间消费、营造消费氛围、发放消费券、扩大消费信贷、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活动、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强化促消费考核、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其中,鼓励汽车消费方面,提出鼓励市州组织生产商、经销商、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联合开展汽车促销活动,省财政对各地给予适当补助。扩大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鼓励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网络预约车、邮政快递车使用新能源汽车。

升级家电家居及消费电子产品消费方面,提出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节能产品、绿色建材和消费电子产品的让利力度,加快推进居民用户宽带提速升级,鼓励运营商免费升级家庭用户宽带网速至500兆以上(含500兆)。

提振餐饮消费方面,提出支持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在有条件的街区设立防疫户外餐厅,重振后疫情时代城市街道消费活力。鼓励湘菜预制菜产业研发、成果技术转化,支持打造涵盖生产、冷链、仓储、营销、进出口以及装备生产等环节的预制菜产业链。

稳定住房消费方面,提出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降低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支持长沙市恢复执行二套房契税优惠税率。鼓励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首套房可提可贷。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州探索“二孩”“三孩”家庭的购房支持政策。

拓展文旅体消费方面,提出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团建等活动,旅行社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作为报销凭据。严格落实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开展周末游、湖南人游湖南、周边省份游湖南等“周游三湘”活动,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提质养老育幼消费方面,提出发展育幼消费,严格落实生育休假和生育保险制度,落实个人所得税优惠、住房、育儿补贴等支持政策,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母婴用品、儿童娱乐等产业发展。

点亮夜间消费方面, 提出鼓励夜间延时经营,鼓励各地对经允许临时占用道路开展夜间经营的以及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的,免收相关费用。在夜间消费场所增设临时停车位,对出于消费需要的临时性停车实施包容性管理。

同时,政策还明确,鼓励市州联合金融机构、支付平台及相关商家企业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全省各单位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多场景多用途消费卡形式发放2022年度工会福利费,鼓励工会会员开展消费帮扶活动。

此外,省财政设立2000万元互联网“有奖发票”资金,围绕零售、餐饮、文旅体等领域,从2022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活动。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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