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即日起泉州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2022-03-17 14:11:13    来源:泉州通客户端    

即日起,泉州市所有药品零售单位及网络交易平台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

根据要求,药品零售单位及网络交易平台应尽快清理店内“四类”药品,做好下架封存工作,按照储存要求集中放置,并注明“暂停销售”标识。

药品零售单位是发现疫情、防控疫情的前沿哨点,根据要求,药品零售单位及抗原检测试剂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购药信息登记和报送,对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市民进行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实名登记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购药人员测温、验码、登记、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监管部门提醒,一旦发现有零售药店或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线上和线下继续销售“四类”药品的情况,一律予以停业整改,情节严重造成危害后果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h001]

资讯播报

联系我们:52 78 229 @qq.com

版权所有 重播新闻网 www.zhongboxinwen.com 豫ICP备17019456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