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10月1日施行

2022-09-27 10:24:38    来源:大河健康报    

10月1日,《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将施行。9月23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河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明确列出河南的养老服务发展时间表。

蓝图:河南养老服务发展分四个节点

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省民政厅将着眼2022年、2025年、2035年、2050年等四个重大时间节点,衔接国家目标,明确分步实施,发展符合河南实际的高品质养老服务。

到2022年年底,河南要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至少有1所特困供养机构。

到2025年,结构合理、覆盖城乡、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更加协调,医养康养结合紧密,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河南省养老服务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水平建设中西部养老服务幸福高地和康养产业高地。

到2035年,以基本养老服务为重点、养老产业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架构基本成型,多层次、可持续、全方位的“大养老”格局全面建成,适老产品和服务多渠道、多领域、多业态供给,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到2050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制度安排成熟完备,养老服务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

人才:高质量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河南将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建设一支规模庞大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持续高质量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以打造“河南护工”品牌为重点,引导技工院校科学设置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配餐、心理咨询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

提升河南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开展全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师资轮训;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康养类项目单位,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康养实习实训基地。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织技工院校定期开展送培训进社区、进农村、进养老机构活动,推进共建共享。

增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尊荣感。会同民政部门建立和完善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和表彰奖励机制,促进养老护理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医疗:“三个率先”推进医养结合项目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和医养结合发展的短板弱项,积极探索创新,在全国做到了“三个率先”:

率先成立省级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和质控工作体系,建立智慧化质控平台;

率先制定省级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标准,积极发挥“指挥棒”、“风向标”和考核评价的激励约束作用;

率先开展有省财政支持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综合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医养结合机构,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发布会指出,河南将加强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和2030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分别达到60%以上及90%以上。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转型为老年医院、护理院、康复医院,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建设安宁疗护病区(中心)。积极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到2025年,85%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家庭: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十四五”期间全省要完成21.4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快实施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引导个人、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等提供或参与养老服务,促进互助性养老。

在城市,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加强街道和社区养老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智能化技术保障能力,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在农村,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照护能力显著增强,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在加强公益性、基础性养老服务业供给的同时,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

社会:实施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

为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条例》提出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

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

实施老年人口腔健康、心理关爱、营养改善、失能预防干预行动,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

政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

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是养老服务落地的关键环节。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将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时,新建居民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民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此外,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明确拟供应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宗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并予以优先保障。将养老服务设施内容、规模及布局等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按规划条件确定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为无偿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列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用地如何监管?除了建立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监管机制,落实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政策措施外,自然资源、民政、住建等相关部门建立养老服务用地协同监管机制,将养老服务机构用地情况纳入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依法、依规、依约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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