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安市教育局发布暑假、寒假时间及假期提醒

2022-06-24 08:25:07    来源: 华商网    

23日,西安市教育局通过官网官宣暑假、寒假时间,以及相关假期提醒。

据通知,全市中小学将于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全市小学于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开学2月5日(星期日)报到,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同时,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3日发出《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以及交通出行、网络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加强居家、旅途和实践实习时个人防护。

《通知》同时强调,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所有中小学严禁法定节假日、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此外,暑假作业布置要注重学科的均衡性,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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