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小学7月5日起放暑假!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2022-06-24 08:20:10    来源:西安发布     

记者6月23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全市中小学将于7月5日(星期二)起放暑假;秋季开学于8月30日(星期二)、31日(星期三)报到,9月1日(星期四)正式上课。全市小学于2023年1月7日(星期六)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23年1月14日(星期六)起放寒假。2023年春季开学2月5日(星期日)报到,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

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名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23日发出《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期末及暑假工作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暑、防溺水以及交通出行、网络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救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控意识,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加强居家、旅途和实践实习时个人防护。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

所有中小学严禁法定节假日、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各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

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成才观”,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目标。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有损孩子身心健康。

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暑假作业

暑假作业布置要注重学科的均衡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要布置综合性、探究性、参与性、操作性的作业,鼓励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音乐、美术、体育等学科布置相关素质提升作业,以学生参与体育锻炼,进行美术的欣赏与创作,参与音乐、舞蹈的欣赏与训练等为主。劳动教育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轻松而愉快的暑假。

新学期开学时,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内醒目位置或学校网站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投诉电话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积极落实通知要求,督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暑假各项工作安排和落实,市教育局将于秋季开学前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学校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校长,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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