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开始进行部署

2022-06-11 20:17:26    来源:华商网    

10日,西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西安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对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及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进行部署。

今年,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时间为6月18日—20日,八年级为6月20日。

初中学生评价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意见》提到,初中学生评价工作由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中招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对象为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和西安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21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22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报考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8科 满分700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8科,总分700分。

八年级学生全省笔试科目: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两科分值各60分,考试时长各6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考试时长各15分钟。考试具体办法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年级学生全省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其中语数英各120分(英语含听力30分),物理、道法各80分,化学、历史各60分。

全省笔试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现场统一考试成绩占45分。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

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分值各10分,音乐、美术等为九年级学生参加的非统考科目,由区县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要求,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

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阅卷,由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单科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各等级人数占报名总人数比例分别为A(优秀)30%、B(良好)40%、C(合格)27%、D(不合格)3%,总分以原始分呈现。。考试成绩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体育与健康考试结果以A(60—54分为优秀)、B(53.9—45分为良好)、C(44.9—30分为合格)、D(29.9分以下为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是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包括学科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化生实验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者准予毕业,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各类特长生)均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考试权利。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评价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提供选课走班模式起始年级班额不少于6个班 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

落实普职协调发展,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按照国家和省级职普招生比例要求,根据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状况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科学编制和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应提供的高考综合改革选课走班模式,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9号)要求,原则上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应不少于6个班;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坚决杜绝高一年级新增“大班额”。

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

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将指标分配计划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保优质普通高中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完成,进一步扩大区域内享受优质高中资源的覆盖面。大学附中定向生计划中含大学教职工子女。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等六区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定向生招生生源范围: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和市直属高中学校为城六区初中学校,其他省级标准化高中为本区内初中学校。

五区二县要根据区域实际,将辖区内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分配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体育、艺术等特长生计划招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五区二县的省级示范高中可在城六区招生

继续实施五区二县即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和周至县的省级示范高中可在城六区招生政策。

但同时提到,要加强对五区二县招生计划执行过程全程监督。各区县、学校要严格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总计划和分校计划;招生录取结束后,按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计划执行情况报市教育局。

城六区考生普高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2025年起 生物、地理将纳入西安市中考计分科目

《意见》同时提到,按陕西省统一安排,2022年秋季起,西安市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行“3+1+2”选课走班模式,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西安市从今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陕西省统考科目生物学、地理等两科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考生第一次参加该学科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等科目。

此外,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教规范〔2017〕10号)要求,所有非应届学生参加同一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次数不超过两次。生物学、地理等两科考试成绩不合格(D等级)者,可以申请参加下一年该学科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C等级)以上者具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2020年、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延用现有的招生计分科目。

加快推进西咸新区直管区纳入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统一管理

《意见》提到,要理顺考试招生管理机制,夯实开发区教育考试招生主体责任,加强开发区考试招生管理机制建设,逐年推进开发区以独立单元管理考试招生。加快推进西咸新区直管区纳入西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统一管理。

《意见》强调,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执行“公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按照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不得无计划,严禁提前圈定学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所有普通高中要在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生源不足时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在本市域内进行招生。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区域招生。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含跨区域招生)等工作,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

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取消培养方向和育人定位不够准确、班级特色不明显举办的特色课程班跨市招生资格,具有跨市域招生资格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跨区域招生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须提前与生源地区县教育局会商招生计划、条件、程序以及学籍转接等事宜,进行公示,于普通高中计划下达前报市教育局。

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特色班和特定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在外省就读的西安市户籍学生,可在西安市报名参加考试和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西安市户籍学生,须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严格执行《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陕教规范〔2017〕9号)要求,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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