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机构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综合奖励上不封顶。4月24日,武汉东湖高新区对外发布《关于打造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的若干措施》(简称“创投十条”)。
“创投十条”聚焦创业投资“募、投、管、退”全环节,鼓励相关机构当“掘金人”“马伯乐”“招商大使”,推动建设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为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提供资本保障。
在落户政策方面,创投公司落户光谷,获得的奖励可以高达2000万元,办公用房补贴最高500万元;机构投资光谷企业,每年最高可获奖励1000万元;基金从项目退出,按照总收益5%予以奖励等。
为吸引风投创投机构当“掘金人”在光谷集聚发展,“创投十条”推出了上不封顶的募资奖励政策,即:对于在光谷新设立或新迁入的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基金实缴规模2亿元起步,则奖励50万元起步,实缴规模越大,奖励越大。实缴规模达50亿元的机构,可申请“一企一策”重点支持。
并购重组是科技企业成长壮大的有效路径之一。为鼓励风投创投机构帮助光谷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创投十条”在国内率先提出并购重组奖励:风投创投机构所投资企业被东湖高新区企业并购的,单家机构每年可给予超过500万元的并购重组奖励。
光谷还鼓励投资机构充当“招商大使”,将投资的外地企业引进光谷,也可享受每年500万元的招商奖励。此举旨在把资本“伯乐”相中的企业“千里马”引入到东湖高新区,帮助光谷产业补链、强链。
对标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海南自贸港等地区国内最强人才政策力度,光谷对从事风投创投的高端人才给予奖励。对一般创投人才,按照年薪6%给予奖励,对创投从业者考取CPA/CFA等高含金量职业证书予以奖励。
据悉,光谷早在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时,就成为股权激励试点区。目前在光谷,有包括上市公司、瞪羚企业、“小巨人”等100多家科技创新企业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这激发了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创新积极性。
在此背景下,本次出台的光谷“创投十条”首提持股平台奖励,对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的,按照员工持股平台总收益的10%给予奖励,以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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