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养中办医”“医中办养”“医养融合”和“医养签约”四种模式,力争到2023年,100%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100%的县(区)至少有一家公立医疗机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底,争取每个县(区)都有一家安宁疗护试点单位;全市至少有1个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和1个医养结合培训基地;全市新建不少于1个医养康养结合的高品质养老项目(可采用院企合作形式)等。这是导报记者3月9日从漳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获悉的。
《实施意见》还提到,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和医疗卫生设施应优先考虑同址或邻近设置。已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机构等未同址或邻近建设的,当地政府应积极协调,通过搬迁、置换等方式实现同址或邻近设置;新建社区和小区要按要求规划建设医疗、养老等相关配套设施。
提升居家社区医养结合,《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快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收治要求的居家和入住签约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开展上门服务的医疗机构应购买责任险,为提供居家服务的医务人员购买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加快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智能监测设备,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体征检测、在线咨询、慢病续方以及随访管理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加入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纳入县域医疗卫生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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