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牛社区安置楼已竣工 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

2022-08-16 08:18:43    来源:西安晚报    

张牛社区安置楼已竣工,即将开展回迁选房工作,现就选房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2年8月19日—8月23日(每日8:30开始预审登记,9:00正式开始选房工作,15:30停止预审登记,中午不休息)

选房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二、选房地点

陕西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千人会堂(唐延路与丈八东路十字东北角)现场选房。

三、疫情防控要求

选房人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能进场选房),出具大数据行程码(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行程轨迹的,不得入场),扫一码通、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选房现场,选房全程佩戴口罩。

四、携带资料

选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张(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张牛村拆迁安置房屋移交验收单》等相关资料,如需委托选房需携带有效委托手续。

五、选房原则

1.选房人为张牛村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

2.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3.选房的先后顺序以《张牛村拆迁安置房屋移交验收单》载明的顺序号为准;

4.选房人按照选房办法选定安置房屋后不得退(调)换;

5.坚持房源公开、实名选房、序号唯一的原则。

六、选房程序

张牛社区选房工作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选房应遵循高低搭配原则;选房人协议内安置房屋总数小于3套(含3套)的,首轮在高区或低区任意选择1套房源;选房人协议内安置房屋总数大于4套(含4套)可首轮选择2套房源(高区低区各1套);如相应区域无房源可选,可在对应区域选择。第二轮选房人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内剩余安置房以抓阄方式确定;涉及分户协议的,遵循以上原则,由协议签订人自行协商。

1.选房过程中,选房人依据选房顺序号选房,每户最多准许2人入场,每户选房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选房人未按时到场,连续叫号3次仍未到场,由下一顺序号递进排序。之前叫号未到的选房人,按照顺序号顺延至下一选房组(每10个选房号为一组)之前参加选房。如选房当天仍未到场的,顺延至次日第一选房组之前参加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若在第一轮回迁选房工作结束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轮选房权利,直接参加第二轮抓房,选房人两轮选房均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3.房屋选定后,经选房人签字确认并登记,同时公开宣布。

七、委托办法

选房人因故不能到场的,须提前联系张牛社区居委会办理选房委托手续。选房当天受托人持有效证件、《委托书》及相关资料到选房现场选房。

委托办理程序如下:

1.选房人因病、工作以及其他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本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委托人与受托人持: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张牛村委会办理委托。

2.选房人已故的,两种情形:(1)户内尚有其余被搬迁人的,由其协议户内其他所有成员共同委托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有协议户成员持:选房人的死亡证明(医院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注销证明、火化证其一即可)、户口簿、委托人与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张牛社区居委会办理委托。(2)协议内再无其他健在的被搬迁人,则先由张牛社区居委会(或本人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证明死者的父母、配偶、所有子女情况,再由死者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出具委托书委托一人办理,签字、捺指印,并经居委会盖章确认。

3.选房人因各种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指定地点办理委托手续的,通过选房人本人与张牛社区2名以上工作人员视频或电话确认等有效方式,确定协议户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托人,办理委托选房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由张牛社区居委会确认《委托书》。

4.办理委托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

5.办理委托地点:张牛社区居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陆亚情 联系电话:18966905538

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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