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最早自5月8日起网上报名,附招生计划表→ 世界看点

2023-04-26 09:35:25    来源:大洋网    

大洋网讯 4月25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2023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和通知显示,该区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3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其他类型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31日。


(资料图)

今年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海珠区户籍并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地户籍适龄幼儿。招生幼儿园范围包括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办幼儿园、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如何招生?

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比例不低于90%。

其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中的小区配套园区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数90%,该园区将继续招收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直至达招生计划总数;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数量超过该园区招生计划总数,该园区全部招生学位将在该部分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方式进行招录。

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除优先考虑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外,可招收举办单位及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子女入园,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通过电脑派位进行分配。

海珠区幼儿园招生分批进行,各批次安排如下:

1、 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5月8日至5月13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园区面向业主子女招生。

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地址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一,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二,报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不完全权属人,但该房产为报读幼儿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均需查册);三,报读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件及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查册结果为准,幼儿父母及该房产权属情况均需查册)。

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8日9时至5月10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请往下看。

5月10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符合条件幼儿优先招录派位。当天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专栏,登录“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http://bm.haizhuedu.net),或到报名幼儿园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5月11日9时至13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2)第二阶段(5月16日—5月20日),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

面向海珠区户籍适龄幼儿及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海珠区户籍适龄幼儿公开招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幼儿法定监护人应于5月16日9时至5月18日12时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请往下看。

5月18日15时进行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面向符合条件适龄幼儿公开招录的电脑派位。当天下午18时后,法定监护人可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5月19日9时至20日16时,“拟录取”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应持有关材料到录取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

2、 民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5月21日至5月31日。具体招生工作由各园自行安排。

如何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统一在“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上进行,报名幼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网页(http://bm.haizhuedu.net)或关注“广州海珠教育”微信公众号,登入海教服务—招生报名—“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023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日程

2023年海珠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023年海珠区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023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信息一览表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海珠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原文链接:http://www.haizhu.gov.cn/gzhzjy/gkmlpt/content/8/8945/post_8945259.html#1883

《2023年海珠区属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引》原文链接:

http://www.haizhu.gov.cn/gzhzjy/gkmlpt/content/8/8945/post_8945313.html#1883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欣潼 通讯员:海教宣

图/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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