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警帽”放于私家车车头,车辆违停挡住地下车库出口。日前,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接警处理了一起“同行”车辆违停的群众举报线索。
当天,有群众举报在岳塘区建设路口步步高西大门位置,一辆白色汽车违停在步步高停车场出口处,车辆挡风玻璃处还放有一顶交警警帽。民警立即前往现场看到,车辆停放位置已经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同时民警很快确定车主肯定不是“同行”,一来民警在私车上放警帽彰显身份的事情少有发生,二来这顶“警帽”细节与真警帽有差异,可能是仿制品。
民警立即联系车主要求他前来挪车。待车主到达,民警现场对其盘查,核实他的身份。经查,车主邓某是湖北武汉人,并不具备人民警察身份,车上的“警帽”是他网购的道具,为的就是平时违停时,能够假借交警的身份躲避查处。
后经建设路派出所民警核查,邓某未假借警察身份实施违法行为。经过此事,邓某认识到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民警提醒,警察没有违停“特权”,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有,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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