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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湘潭某汽修厂因未安装有效的废气处理设施,导致油漆废气外排,被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6860元。
“河东大道湘潭某汽车修理厂将油漆废气排至邻近驾校,气味刺鼻。”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汽车修理厂虽安装了喷漆房,对有机废气进行了收集排放,但未安装有效的废气处理设施,导致刺鼻的油漆废气直排外环境,影响周边群众生活。
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6860元,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有机废气直排外环境,待喷漆房安装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并正常使用确保废气达标后方可排放,完善废气处理装置前不得进行喷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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