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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介绍好兄弟提供银行卡参与“跑分”,孰料不仅坑了兄弟,还把自己也搭了进去。近日,被告人胡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跑分,网络用语,意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为别人进行代收款,随后赚取佣金。多被犯罪分子用于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进行资金转移等。
2021年9月,胡某的好兄弟陈某(另案处理)过来找他借钱,但此时胡某也正为缺钱发愁。不想让好兄弟空手而归,胡某突然想起前段时间另一个朋友徐某(另案处理)聊天时说起的给“跑分”人员提供银行卡就能快速赚钱,便把这个“生财”之道告诉了陈某,陈某听到可以赚钱,顾不得是否违法犯罪,便欣然答应。
接着,胡某在徐某的指导下,驾车带陈某在多家银行办理了7张银行卡。一切准备就绪后,三人开车来到湖北武汉,将陈某办理的银行卡交给“跑分”人员用于支付结算。但没想到,“跑分”人员并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提成比例给予好处费,想到承担的风险与收入出入太大,三人便又开车返回了。而此行,除了陈某获利一千多元的佣金,胡某没拿到任何好处。
2021年12月,启东市公安局根据上级下发的“断卡”行动人员名单,在侦查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时,发现胡某也参与其中,并于2022年10月将胡某抓获归案。
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段不断翻新,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也可能涉嫌犯罪。广大市民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贪图蝇头小利,将个人银行卡或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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