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团是江南地区的时令美食,受到不少人的喜爱,但如果食用不当也有可能造成危险。日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老人住院接受护理期间,因食用青团被“噎死”死引发的纠纷案件。法官认为,护工让被护理老人独自进食,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应承担主要责任,老人应承担次要责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吃青团卡噎导致窒息,老人不幸去世
2022年,70岁的张某因车祸后遗症导致腰背痛加剧,于是前往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在此期间,张某家属聘请了专业陪护公司的王某进行一对一、24小时陪护,协助进食、饮水、穿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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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夕,张某家属为其送来青团,张某在王某离开后进食,发生卡噎导致窒息,邻床护工发现后找来护士。等护士通知医生赶来时,张某已呼之不应,医生立即取出其口腔内的食物,同时行海姆立克法排出部分深部食物残渣,并送入ICU进行抢救。
遗憾的是,抢救十多天后,张某出现脑组织严重肿胀、低蛋白血症并发症,医生表示回天乏术,家属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后张某就去世了。
家属认为护工和医院有错,起诉索赔
之后,张某家属将陪护公司和医院起诉至吴中法院,认为某陪护公司员工王某明知张某吞咽功能受限,未制止其食用黏性较高的青团,也未限制食用数量,且进食时并未在一旁帮助或看护,致使张某发生卡噎时未能第一时间采取措施通知医生抢救。
张某家属同时认为,医院在选择陪护公司时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对该公司选派的护工未作审查,亦存在过错。
对此,陪护公司辩称,张某因外伤至医院骨科病房治疗,吞咽正常,具备自主进食行为能力,对进食无需额外照料。按双方陪护协议单的约定,护工须有三餐生理时间,护工临走时也让隔壁护工代为照看。张某自行食用青团出现噎食状况,属于自主行为造成的意外应由其自己负责。
医院则表示,陪护单位是其通过招标程序选任,医生在张某发生噎食后第一时间进行抢救,医院不存在过错。
法官:未监护进食,护工应承担主责
据介绍,该案承办法官向多方了解案件事实,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法官向陪护公司和张某家属表示,陪护人员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老年人在食用青团时本就有卡噎之危险,且张某在康复治疗期间身体虚弱,进食时陪护人员应在旁小心协助、看护。
但王某让张某自己进食,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属于护理不当,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食用青团时亦应谨慎注意,其食用不当导致卡噎,自身应承担一定责任。
经过法官多轮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方案,被告主动履行了调解书中的义务。
对于该案法官表示,护工等针对老年人的工作背后潜藏着容易被忽视的风险。陪护公司的护理人员对病员应负有审慎的看护义务与注意义务,在发生突发疾病情况时,应尽到相应的救助义务。而病人在进食诸如青团等特殊食物时,也应对食用的安全性和食用量加以判断。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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