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什么时候提出的
17世纪中叶
“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领域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最早由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首创。后来,比利时法学家皮卡提出“知识产权”理论。他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范畴,它根本不同于对物的所有权。这一学说在国际上得到广泛传播并为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所承认。”
知识产权法属于什么法
知识产权属于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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